福鼎市店下吴丽华氧气供应店安全评价报告服务信息网上公开表  | |||||
项目名称  | 福鼎市店下吴丽华氧气供应店安全评价报告  | ||||
报告编号  | |||||
项目简介  | 福鼎市店下吴丽华氧气供应店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硋窑村13、14-1号,投资人:许吓绍,零售经营氧气、溶解乙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经营的化学品均为钢瓶形式存放,无备货库房,现到期换证。 福鼎市店下吴丽华氧气供应店租赁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硋窑村13、14-1号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东侧为草地、民房;南侧为国道228、紫菜厂房;西侧为民房;北侧为山地。 营业场所面积约88m2,全部用于气瓶存放。气瓶存放场所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营业场所内分隔为两个隔间,一间用于存放溶解乙炔,一间用于存放氩气、氮气、氧气和二氧化碳。这两隔间内均设有视频监控显示,溶解乙炔存放间设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该经营部每个隔间安全出口均单独通向外部,交通便利,易于疏散。现职工人数2人。  | ||||
项目组长  | 郑恒  | ||||
报告编制人  | 郑恒、李伟国、苏小蓉、钟云飞  | 现场勘察人员  | 郑恒、李伟国  | ||
报告审核人  | 杨钰  | 技术负责人  | 孙苏帆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梅英  | ||||
评价时间  | 2024.9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  | ||
评价人员简介  |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承担的主要任务  | |||
郑 恒  | S011035000110192001493  | 评价及编写报告  | |||
李伟国  | S011035000110202001360  | 评价及编写报告  | |||
苏小蓉  | S011035000110193001221  | 评价及编写报告  | |||
钟云飞  | CAWS350000230200228  | 评价及编写报告  | |||
福鼎市店下吴丽华氧气供应店安全评价 法定报告信息网上公开  | |||||
一、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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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评价报告封面页、结论页扫描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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